东莞市将在今年10月1日前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。根据供水抄表到户情况,基础条件较成熟的大市区、黄江、中堂、大岭山、东城、沙田、石碣等镇街要求在9月1日前实施。
根据规定,每户4人或以下的居民用水户,阶梯式水价的水量基数是月用水量为22立方米。每月用水超过基本用水额度的部分,实行阶梯计价收费的计价方式。
共1页 1